办理归侨、侨眷身份证明流程
1、本人持驻外使、领馆证明原件两份(国外单位证明、健在证明 )
2、统战部开确认证明,留复印件
3、海淀区侨办审核、填表(一式三份)
4、交回统战部盖章、确认
5、海淀侨办盖章,留两份,交回统战部一份
民主党派发展工作流程
1、本人向支部提出申请与简历
2、支部与统战部沟通并报民主党派北京市委
3、民主党派市委给学校统战部来函,要求学校协助调查申请人有 关情况
4、统战部用自行设计的专用表格交申请人所在基层党委统战委员
5、基层党委讨论并拿出意见与统战部沟通
6、基层如同意,统战部向主管书记汇报后,加盖公章,寄往民主 党派市委
7、民主党派市委审核批准后给统战部来函告之
8、统战部于5日内通知到本人